員工到職、離職應辦事項
◎到職 應辦事項(填送表件及人事單位應辦事項)
應填送表件
應繳證件
1.到職通知單 2. 公務人員履歷表2份(初任人員) 3. 購買年資權益通知書(退撫基金) 4. 公務人員外國國籍具結書 5. 服務誓言2份 6. 參加公教保險聲明書(初任人員)
1. 分發函或派令、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影本、退 伍令影本、戶籍謄本影本各1份 2. 離職證明書(限現職人員) 3. 公保、退撫基金異動名冊(限現職人員) 4. 健保退保申報表 5. 人事資料電腦磁片乙張或e-mail(限現職人員) 6. 相片電子檔e-mail 7.中國信託存款簿封面影本以利入薪(交出納)
◎離職應辦事項
程 序
洽辦單位
備 註
辭職人員提出簽陳或同意調職文件
原服務科處 會人事室
1.職員辭職應於離職前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2.申請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者各從其規定。
填寫離職通知單
人事室
由當事人會陳相關單位。
檔案文件歸還
文書組
繳回借用公物及公款
相關科室
費用清理
出納組
如有溢領或借支薪津應予繳回。
業務移交
原服務科處室
離職人員應於離職前將經管或經辦業務交待清楚。
繳回職員證、繳銷職名章
主管人員繳交1份移交清冊
發給離職證明書
調任他機關、學校人員
應即填寫離職通知單,將有關人事資料表件移送新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