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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離職

                           

員工到職、離職應辦事項

◎到職  應辦事項(填送表件及人事單位應辦事項)

應填送表件

應繳證件

1.到職通知單
2. 公務人員履歷表2份(初任人員)
3. 購買年資權益通知書(退撫基金)
4. 公務人員外國國籍具結書
5. 服務誓言2份
6. 參加公教保險聲明書(初任人員)

1. 分發函或派令、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影本、退
 伍令影本、戶籍謄本影本各1份
2. 離職證明書(限現職人員)
3. 公保、退撫基金異動名冊(限現職人員)
4. 健保退保申報表
5. 人事資料電腦磁片乙張或e-mail(限現職人員)
6. 相片電子檔e-mail
7.中國信託存款簿封面影本以利入薪(交出納)

 

 

◎離職應辦事項

程   序

洽辦單位

備   註

辭職人員提出簽陳或同意調職文件

原服務科處
會人事室

1.職員辭職應於離職前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2.申請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者各從其規定。

填寫離職通知單

人事室

由當事人會陳相關單位。

檔案文件歸還

文書組

 

繳回借用公物及公款

相關科室

 

費用清理

出納組

如有溢領或借支薪津應予繳回。

業務移交

原服務科處室

離職人員應於離職前將經管或經辦業務交待清楚。

繳回職員證、繳銷職名章

人事室

主管人員繳交1份移交清冊

發給離職證明書

人事室

 

調任他機關、學校人員

人事室

應即填寫離職通知單,將有關人事資料表件移送新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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