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 教務處

轉知:106年教育部選送教師赴8所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公告。

一、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且考量馬來西亞為我國招生重點目標,本(106)年將以試辦方式選送20名我國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有關教師聘期及待遇簡要說明如下:
(一)聘期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計12個月);
(二)負責每週約24至30節的專業科目教學;
(三)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提供月薪2,400至3,500馬幣,另部分學校提供免費住宿、機票費1張、當地醫療保險及工作證申請等。
(四)本部補助任教教師每月生活費800美元及臺灣至馬國往返機票費上限300美元。
二、案內尊孔獨立中學及巴生中華獨立中學屬僑務委員會立案,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得採計教師任教年資,至其餘6校屬僑務委員會備查,其教師任教年資無法採計,需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修正通過將海外僑校範圍放寬至經僑務委員會備查後,其年資始得採計且不得溯及既往。
三、檢附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需求一覽表、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甄選公告及任教申請表,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請於106年8月17日前(郵戳為憑)將紙本申請資料寄送至「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Education Division, TECO in Malaysia)」,並於106年8月10日前將申請資料先以電子郵件(統整為1份pdf檔,檔案不超過3MB)寄至該組電子信箱:malaysia@mail.moe.gov.tw,主旨請註明「教育部106 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申請資料」。如有相關問題,請參考甄選公告所附相關聯絡方式。
瀏覽數  
  • 友善列印
  • 新增到收藏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