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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起施測之學測暨指考 國文考科(含國寫)、英文考科考試說明公告

107年起施測之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
 
國文考科(含國寫)、英文考科考試說明公告
 
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26日同意辦理招聯會所報之「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調整方案」(臺教高(四)字第1030083471號函),以及招聯會104年3月26日103學年度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教育部104年4月27日核定之107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臺教高(四)字第1040048889號函),民國107年開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之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國文考科、英文考科增加測驗範圍至第五學期;學測國文包含「國文(選擇題)」與「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惟國寫分節獨立施測;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國文考科全卷為選擇題。
 
 
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或大考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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