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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發展計畫
壹、計畫目標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年度重要政策,規劃辦理各項重點活動。 二、逐年規劃充實輔導室軟硬體設備,統整校內外資源,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適性發展。
貳、工作重點
一、協助導師班級經營 二、協助學生個人生涯輔導適性發展、心理衛生、升學諮詢輔導 三、召開各委員會會議 四、執行輔導工作委員會決議工作計畫 五、推動學生生涯輔導工作 六、推動認輔制度 七、推廣生命教育 八、推廣性別平等教育 九、推廣家庭教育 十、推廣融合教育 十一、推動憂鬱、自殺防治教育 十二、其他
參、SWOT分析
(一)優勢分析 1.校長充分授權,並給予必要的行政支援;各處室均能加強橫向聯繫。 2.家長會支持各項輔導活動:認輔制度、親師讀書會、升學輔導、家庭諮詢。 3.導師大多能落實班級經營,主動與家長聯繫,並善用各項通訊軟體,親師互動密切。 4.專任輔導教師皆具有碩士學位,平均工作年資13年,經驗豐富,熱心奉獻。 5.輔導室位於行政大樓1樓,為學校行政單位與學生教室間樞紐之位置,鄰近教室辦公區,教師及學務同仁隨時可到輔導室諮詢或轉介個案學生;輔導室志工、輔導股長進出輔導室頻繁,協助各項發展性輔導業務;學生到輔導室諮詢各項升學資訊十分方便,需要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的個案學生到輔導室,不會有被標籤化的擔憂。 6.與彰化師大輔諮系保持合作與聯繫,若遇特殊個案及危機事件,可及時提供諮詢及協助。積極提供個別諮商實習、團體諮商實習、機構實習及微實習等機會,引進輔導人力外,輔導老師在指導實習生及與教授討論的過程中,能提升專業督導的能力。 7.與明德醫院及在地執業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建立合作關係:帶領親師讀書會、案例研討會、支援個案諮詢、晤談及家庭會談等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 8.定期辦理親師讀書會、案例研討會、輔導知能研習及融合教育研習,提升全校教師輔導知能。 9.學務處每學期規劃學生生命教育、性別教育、家庭教育及融合教育活動時間,由本室邀請專家蒞校演講,並於聆聽後由導師帶領班會討論,紀錄彙整後刊載於輔導簡訊。 10.在家長會、教務處及實習處的協助下,與各大學建立合作關係,由教授指導學生面試練習,學生有臨場感並能向教授請教各專業領域最新之發展趨勢及學習重點。 11.學校支持輔導教師出席各項最新政策會議及專業研習,教師返校後於相關會議分享研習重點及心得。 12.輔導工作計畫,能符應重要教育政策及學生需求。
(二)弱勢分析
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3條第1項:學生各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得重讀。學生及家長往往選擇直接升級,學生原來的問題未改善,加上學習內容更專精,以致於在學習上愈來愈不利,衍生其他品性及行為問題。家長觀念難以溝通,未考量學生最佳利益,也未能配合管教,另考量轉學需付出較大的代價,僅希望學生能在學校待完3年就好;如此對學生的心理發展及學習形成負面的影響。因目前後期中等學校未明訂轉銜機制,即使學生及家長有意願轉換環境,但學校無管道協助學生轉銜至其他更合適之學習環境。 2.配合彰師大輔諮系個諮實習及本校認輔制度,午休時段會有兩位認輔教師至本校與學生晤談,輔導室僅有兩間個諮室,若三位輔導老師同時約談學 生或家長,無合適空間可會談。雖有一間家長會談室及家長會辦公室可支援,但在位置上仍有不便及安全上之顧慮。 3.新增購之輔導資訊系統在學生基本資料填寫及輔導資料的彙整上十分便利,但師生的使用情形仍需花一段時間宣導及確認。 4.輔導室除主任輔導教師一職外,無組長、行政人員及工友之配置,輔導教師須執行大量瑣碎的行政工作,排擠掉個案晤談、研討、督導以及家訪的時間。各項主題性活動的推廣僅能依往例於班週會執行,當政策有新的重點時,難以規劃合宜的方案及活動。
(三)機會分析
1.「學生輔導法」通過後,依本校班級數可增置輔導教師1人及專業輔導人力1人。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成立,增加心理師到校服務項目,提供處遇性輔導的資源。 3.家庭教育、認輔制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以及融合教育計劃等補助款,可支持學校引進專業資源,推展各項活動。 4.107課綱增訂彈性學習時間,可視需求彈性安排個案學生高關懷課程。
(四)威脅分析 1.12年國教鼓勵就近入學,加上近年來特殊生安置以就近為原則,學生學習的起點行為差異大,且在選填志願時對自己的能力評估與實際有落差,需要生涯輔導及學習輔導的學生人數增加。 2.學生投入於網路及各個社群網的時間很長,排擠了真實世界互動及學習的時間,除影響課業及人際外,觸犯法律或被詐騙的機會增高。 3.世界經濟危機,家庭面臨經濟壓力及失業的衝擊,家長疲於為生計打拼,夫妻情感不睦,無暇關係子女。由社會局轉介目睹家暴的學生案例增加,家長對學生的精神、言語及肢體暴力也愈來愈多。 4.情緒障礙個案以及發展中的精神疾患個案增加,家長缺乏相關知識或抗拒進行諮詢或治療,對個案本身不利,對學校師生更形成威脅。 5.教官退出校園後原工作由校安人員替代,校安人員對於校園文化及處理學生事務經驗不足,難以無縫接軌,在模合期間,學生生活輔導工作恐無法及時並適切處理,增加後續輔導工作之難度。 6.彰化師大社區諮商中心裁撤,不再收新個案,學生及家長少了可以就近接受治療的專業機構。 7.兒少保社工流動性高,專業能力差異甚大,被社政通報之學生於社工訪談時,除未能充分了解自己的權益及相關資源外,倉促且任務性的訪談不但未能使個案有被關心的感受,反影響輔導教師與個案建立的關係。
肆、發展計畫 一、近程計畫(106.1~106.12)
二、中程計畫(107.1~108.12)
三、長程計畫(109.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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