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各處室政策文宣確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及「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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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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