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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 應辦事項(填送表件及人事單位應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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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送表件 |
應繳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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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職通知單 |
1. 分發函或派令、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影本、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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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應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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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
洽辦單位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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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人員提出簽陳或同意調職文件 |
原服務科處 |
1.職員辭職應於離職前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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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離職通知單 |
人事室 |
由當事人會陳相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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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文件歸還 |
文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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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回借用公物及公款 |
相關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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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清理 |
出納組 |
如有溢領或借支薪津應予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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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移交 |
原服務科處室 |
離職人員應於離職前將經管或經辦業務交待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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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回職員證、繳銷職名章 |
人事室 |
主管人員繳交1份移交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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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離職證明書 |
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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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任他機關、學校人員 |
人事室 |
應即填寫離職通知單,將有關人事資料表件移送新服務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