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推薦甄選作業實施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推薦甄選作業實施要點
108 年12 月23 日修定
壹、依據:
一、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規定
二、109學年度科技大學辦理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貳、對象:
本校職業類科及進修部等三年級學生,且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得參加校內推薦評選
作業。
一、前五學期學業成績排名在全科(組)前30%以內。
二、全程均就讀本校同一學群且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
叁、推薦委員會組織成員及職掌:
一、組織成員:推薦委員會包括校長、各處室主任、實習組長、註冊組長、進修部主
任、進修部教學組長、進修部註冊組長、進修部學務組長、各科科主任、各學科
召集人、進修部輔導老師、家長代表(2名)等。
二、職掌:校長為主任委員,負責會議之召集。
教務主任為副主任委員,負責推薦作業之督導。
註冊組長為執行秘書,執行推薦作業相關事宜。
肆、推薦作業程序:
一、辦理推薦作業:
(一)校內報名作業時間:依教務處公布時程辦理。
(二)校內報名作業方式:由具備申請條件學生於公告時間內,填具申請表向教
務處及進修部提出申請。
(三)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註冊組受理申請後,檢查相關資料是否符合
報名規定。
二、校內名額分配註1:依成績排序,由本委員會擇優推薦報名。
伍、成績採計:
成績採計方式,依照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第伍項甄選規
定中第二款排名比序項目為本校評比方式,校內成績比序如下:
第1 比序: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2 比序: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3 比序:5 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4 比序:5 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5 比序:5 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第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陸、遴選方式:
符合第貳項規定之申請學生依申請志願校系,以比序項目成績依序比序,經由委
員會審查後擇優錄取並公告本校推薦名單。
柒、推薦作業期間各處室協助辦理下列作業:
一、教務處、進修部之教學組及註冊組:提供推薦作業相關規定及學生總成績排名資
料、負責校內申請登記、協助學生報名相關事宜等。
二、學務處、實習處、進修部學務組:提供學生班級及社團幹部證書、競賽證明等。
三、輔導室、進修部輔導老師:協助學生志願選填等。
捌、本要點經推薦甄選委員會訂定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註1:本校推薦名額依當年度繁星計畫簡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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