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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
(一)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
工,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二)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45
%機動計息,目前為1.72%。
(三)額度:借款人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
給總額三分之一。另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4年12月19日函規定,金融機構對於債
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
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宜超過22倍。
(四)保證:借款金額80萬元以下,免徵保證人;借款金額
逾80萬元者,應自行覓妥1位保證人,該保證
人須由服務於「同一縣市」之公教員工擔任。為
利公教同仁尋覓保證人,擴大「同一縣市」範圍,
將臺北市與新北市及基隆市、新竹縣市、嘉義縣
市,分別視為「同一縣市」。
(五)辦理方式:合於資格條件之同仁,請逕洽臺灣中小企
業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又請注意,政府對
本貸款並不負貼補利息責任,或給予其他
補助;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契
約及法令規定解決,人事行政總處並不涉
入處理。
(六)查詢網址及電話:
1、網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www.tbb.com.tw,住福
會www.hwc.gov.tw,公務福利e化平台
http://eserver.hwc.gov.tw。
2、洽詢電話:(代表號)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800-00-7171。
(七)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6月25日總處給
字第10100408022號函
「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申辦期間:102.01.01~103.12.31
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
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
碼0.375%機動計息,目前為1.75%。
額度:以擔保品估價可抵押最高金額為上限,並依借款
人款項用途、償還能力與承作金融機構擔保放貸
相關規定辦理。
擔保品:提供本人或其配偶之不動產設定第一順位抵押
權予國泰人壽(共購不動產者僅限定本人與其
配偶)。
償還方式:依承作金融機構相關放貸規定辦理,惟本項
貸款本金寬緩期限最長為核貸期限四分之一
(五年),借款人得隨時提前還款,不收任何
費用。
貸款期限:最長20 年
貸款名額:借款人逕向國泰人壽申請辦理,由國泰人壽
保留最後審核權。
承辦銀行: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方式:請有意申辦之同仁,逕洽國泰人壽各分公司、
營業單位及服務中心辦理。
洽詢電話: 0800-036-599
其他:本貸款係由人事行政總處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
金融機構,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
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總處不涉入處理。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12月26日總處給字
第1010064364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