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請本校師長公務電子郵件使用教育部提供教育雲帳號

依國教署110年6月21日來文字號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069188號,主旨:請貴校配合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作業相關事宜,請查照辦理。
 

基於資安考量,貴校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以集中至教育部提供之教育雲為主。貴校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之電子郵件系統,請於110年8月31日前停止服務,並申請教育部教育雲服務,以完成向上集中作業。

本校所提供之google雲端僅以教師實施線上遠距授課為主,禁止使用此帳號於公務業務使用公務請使用教育部提供之教育雲為主,請本校師長同仁遵循教育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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