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因退休等事由致當年度上班日少於「應給休假日數」者,自113年1月1 日起從寬核發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公務人員因退休等事由致當年度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以下簡稱辦公日曆表)所定上班日(以下簡稱「上班日」)少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7條第1項所定「應給休假日數」者,自113年1月1日起從寬核發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
392.2KByte
下載附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計算說明.pdf
212.47K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