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如附,請就讀本校二、三年級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1.申請期限:103年1月17日止(限二、三年級學生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單位:本校註冊組(申請表請至本組領取)。
3.附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或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獲得優異成績,並領有證明者。
SKMBT_60014011316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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