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法規修訂】教育部修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D號令辦理。
二、為了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真的能發揮功效,避免學生因霸凌受害,經過一年努力,教育部今天(17號)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並自今年(113年)4月19號施行。且為了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育部自去年(112年)3月開始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今天一併公布修訂重點。
1130417-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重點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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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17-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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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17-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重點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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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17-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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