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辦理「114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09823號辦理。
二、勞動部為公開表揚推行職業安全衛生成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及人員,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特訂定相關要點辦理旨揭選拔活動。
三、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由初審單位接受推薦或自薦,各校如欲參選,請備妥相關文件提送事業單位及人員工作所在地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彙辦(學校所在地之縣市政府)。
四、檢附教育部函、勞動部函、選拔作業要點、初審意見表及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各1份供參。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部承辦人:楊修懿先生,電話02-8995666#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