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修訂之「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性別平等,各機關應培養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於規劃、執行各項政策及法令納入性別觀點或提供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服務措施,每人每年至少施以二小時之課程訓練。
三、性別平等相關課程連結如下,請同仁們踴躍學習相關課程:
(一)性騷擾勿擾:談機關防治責任與案件處理實務
(二)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
(三)傳統性別暴力迷思與正確防暴觀念
(四)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子法修法重點與實務案例
(五)性騷擾防治法及相關子法修法重點與實務案例
(六)性別平等與媒體素養
(七)認識性創傷
(八)你/我/他/她越界了嗎?你知道強搭肩膀也可能是性騷擾嗎?
(九)性平意識解析、性騷擾迷思解構及因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