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計畫」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辦理。
二、各校如欲申辦旨揭課程,請將計畫書一式3份(正本1份、影本2份)於114年5月31日前(郵戳為憑),免備文逕寄至本校林虹君小姐收(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三、計畫書電子檔(word或pdf檔)請寄至e-mail信箱:poesvesc1@nkust.edu.com。
四、申請計畫書格式,請逕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Y7ClspiSLVlSidcZMzXG-kn0obWJtf_M?usp=sharing」處下載或洽poesvesc1@nkust.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