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控制科教師退休,所遺課務職缺受理申請
1、依據本校教師申請調任要點辦理。
2、申請調任同科別教師有二人以上時,應填報調任積分審查表(如附表)於期限內送交人事室辦理,積分高者優先,並陳奉校長核定後調任。
3、調任時積分相同之優先順序:
(1)現任進修部教師。
(2)現職兼任行政職務者。
(3)服務本校年資較高者。
其他依上開調任要點規定。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