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訂定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1140701公務人員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1.63MByte
下載附件
1140701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
1.36M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