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3至114藝術資源服務與推廣計畫之研習課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0月30日藝演字第1140300389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影本、課程表及宣傳海報各1份供參。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蔡小姐(02)23110574分機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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