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環境教育演講」活動,敬邀全校教職員工參加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所有教職員工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講師資訊:海豚老師戴宇陞,相關講師資料如附件。
三、活動相關說明:
(一)活動時間:114年11月28日(五)13:00~15:00。
(二)活動地點:本校活動中心二樓。
(三)參加對象:全體教職員工。
四、參與本次演講並完成簽到者,核予「環境教育」時數認證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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