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2特殊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學期目標與評量

1. 表單填寫時間配合成績登記截止日,以利教務處統計補考學生名單。


2. 是否授予學分以學期末當下的學習表現判斷,若需要補考後才能確定,請先根據下學期的調整方式選擇「不授予學分」,並說明理由。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E1YfXF5f8ytv5h1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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