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科114學年度校友陳清源先生「鑄造科修業全勤技優獎學金」遴選結果
依據陳清源先生「鑄造科修業全勤技優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4條 槳學金審查須有下列資格:
一、高職三年期間修業全勤,除公假外無其他請假紀錄。
二、高職三年期間實習總成績需達8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第 5 條
遴選
方式:
於每年畢業前由生活輔導組提供全勤名單經註冊組依實習成績最高者遴選
1~2
名
,
並經由科內相關會議核定。
經本科115年5月11日「鑄造科修業全勤技優獎學金
遴選會
議
」審查討論,通過鑄造三忠黃賀全同學之申請
,
並規劃於6月2日畢業典禮頒發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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