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科-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一、一年級修課之專業科目,可使學生瞭解到土木建築的相關領域能力,實習科目可使學生具備基本繪圖能力;測量實習可以學習測量之相關知識與技能,從事測量與測繪之工作。並鼓勵參加丙級測量技術士技能檢定。

二、二年級修課之專業科目,可使學生明瞭工程力學、工程材料、建築法規與施工估價,實習科目透過建築製圖實習可明瞭及繪製建築圖說;透過材料試驗、土木建築新興科技、建築工程實習,使學生具備泥作、材料試驗等專業施工技術及認識新興科技,培養專題製作基本能力;並鼓勵參加丙級建築製圖應用(手繪項目)技術士技能檢定及建築製圖應用(電腦項目)技術士技能檢定。

三、三年級修課之專業科目,可使學生明瞭結構學、測量學等相關知識,實習科目透過建築製圖應用、電腦輔助繪圖、基本設計、專題製作及鋼筋工等課程,讓學生在三年的實習課程訓練後,可以成為一位繪圖員、測量員、專業施工人員或繼續升學深造。同時可學到建築施工與管理方法,瞭解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範,更可配合社會趨勢,了解土木相關科技之發展,學習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之繪製及3D建築模型之建立、發表專題製作成品。並鼓勵學生參加乙級建築製圖應用技術士技能檢定,以及乙級測量技術士技能檢定。

四、拓展學生國際化視野,積極參與日本交流相關活動,並鼓勵學生創作發明,參加國際發明展競賽活動,培養學生國際化能力及國際觀。

五、特色課程實施及新課程計畫,推展學生專業學習分流之規劃,適性輔導學生進路及未來大學學習之接軌能力,逐步實施特色課程目標,將學生能力更往上一層提昇。

六、致力參與國內、外各項競賽,落實學生實務創作能力,培育學術兼優之頂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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