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學年度高中職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
(二)品行端正。
名額:每校1名。
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13,000元整。
應繳證件: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請詳閱申請表及辦法)
※若錄取,本學年須完成心得報告、志工服務時數共58小時,且由學校自訂志工服務範圍及內容彙整記錄。
申請表及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9月21日(一)下午5點前,請備妥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115學年度高中職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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