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2月11日(四)中午召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議,請委員準時出席,謝謝!

時 間:103.12.11(四)12:00-13:00。
地 點:教學暨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召 集 人:蕭校長瑛星
出席人員:103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議 程:
1.召集人致詞
2.頒發聘書
3.推選主席:
說明: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笫7條-申評會,由校長召集,委員產生後應於第一次開會時互選一人擔任主席,主持會議。
4.工作報告
5.臨時動議
6.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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