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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班申請書審查作業說明
審查作業區分為申請作業及審查作業兩部份,說明如下:
一、申請作業:
各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辦理高職學生就業導向專班作業參考手冊」規定提出申請。
二、審查作業: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遴聘專家學者成立「辦理高職學生就業導向專班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作業。
審查作業:召開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如有修正,申請學校應在期限內完成計畫書修正,並送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經核定公告通過審查之學校,予以經費獎補助。
(三)經核定開班後,學校應按原核定計畫執行,如有變更應敘明理由,並檢附相關文件陳報本署核定後始得變更。
三、審查項目:
(一)計畫目標與教育政策配合度。
(二)計畫內容完整性。
(三)計畫內容可行性。
(四)計畫預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