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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資通安全政策:

1 目的

為確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及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強化本校資訊安全管理,保護資訊資產免於遭受內、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維護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之安全,提供可靠之資訊服務,訂定本政策。

2 依據

2.1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

2.2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

2.3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

3 適用範圍

3.1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

3.2資訊安全管理範疇之資訊安全控制領域分為四大主題: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實體安全管理、技術安全管理。

4 目標

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定性及定量目標:

4.1定性目標

4.1.1符合政府資通安全相關政策、規定及相關法令要求。

4.1.2適時因應法令與技術之變動,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以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4.2定量目標

4.2.1防範惡意電子郵件進行社交工程演練,訂定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社交工程郵件附件開啟率。

4.2.2定期實施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4.2.3針對非核心且對外服務之資通系統,每年辦理一次備份資料回復測試紀錄(附件13

4.3本校完成指標時考量下列項目

4.3.1所需配置之人員預算設備技術與程序表單

4.3.2活動或事項負責人員

4.3.3活動或事項預計完成時間

4.3.4管理目標是否達成之評估方式。

5 責任

5.1本校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

5.2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並授權資訊安全組織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

5.3本校全體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本政策。

5.4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

5.5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

6 審查

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及關注方之關注議題,以確保本校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之運

7 實施

本政策經「資安全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8 相關文件

 8.1備份資料回復測試紀錄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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