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 教務處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教育貢獻獎初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4月14日藝演字第106000118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推薦名額及推薦方式如下:
(一)推薦名額:
1、團體獎項:績優學校獎,高級中等學校3所。(依序推薦6所)、國小組1所。(依序推薦2所)
2、績優團體獎:3個。(學生社團併入績優學校獎項申請)。
(二)個人獎項:
1、教學傑出獎:3名。
2、活動奉獻獎:3名。(各依序推薦6名)
(三)推薦方式:上開獎項之推薦,由各團體、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由學校以書面向本署申請,本署辦理初選作業後推薦之。
(四)推荐相關資料請於106年5月31日前函送本署辦理初選作業。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教育貢獻獎初選實施計畫」1份。
四、有意報名之教師請洽教學組。
瀏覽數  
  • 友善列印
  • 新增到收藏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