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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社員大會社務宣導與說明2、62屆社員大會之臨時動議中會議疑義,縣府來函回覆,說明如下: 說 明:主席徵詢出席人員後無異議,即為認可,不得再行提出異議,無異議認可效力與表決通過同;故社員大會中,社員於臨時動議要求再行議案計 票一案,依主管單位回覆指示辦理,不重做計票處理。 3、本社監事會行文縣府,請示合作教育研習,有關是否發放出席費乙案,說明如下: 說 明:縣府回覆,建議修正為發送社員紀念品為宜。 感 謝監事會的指教,若有辦合作教育研習定 以紀念品來發放。 另社員大會及臨時社員大會,員 生合作社所發的“東西”, 均會以紀念品為名稱來發送,也請社員謹慎與員生合作社來配合勿以“出席費”稱之,避免衍生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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