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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國私立高中職專業回饋人才初、進階暨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計畫

一、依教育部民國108年7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88233號函辦理。

二、各研習場次及報名程序請詳見附件。

三、為鼓勵教師參加教學輔導教師研習(第三階),請准予公差假登記,補助交通及住宿費。

四、參加初階及進階人員,請准予公假登記(場次皆在周末),並予以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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