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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

轉知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


說明:
一、本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之學校,獎勵推行客
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
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
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
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
畫」,並於108年12月18日以客會文字第1086102266號函知
在案。嗣於109年1月30日以客會文字第1096100155號函通
知申請期限展延至109年2月15日(諒達)。
二、因應2019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作業,各級學校開學日延後2
週至109年2月25日,為讓第一線積極推動客語教學者及學
校行政作業有更充裕時間準備申請,爰旨揭2項實施計畫受
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三、請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
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請
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另信封上請註明:申
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或「辦理客語
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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