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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
轉知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
說明: 一、本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之學校,獎勵推行客 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 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 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 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 畫」,並於108年12月18日以客會文字第1086102266號函知 在案。嗣於109年1月30日以客會文字第1096100155號函通 知申請期限展延至109年2月15日(諒達)。 二、因應2019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作業,各級學校開學日延後2 週至109年2月25日,為讓第一線積極推動客語教學者及學 校行政作業有更充裕時間準備申請,爰旨揭2項實施計畫受 理申請期限再次展延至109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三、請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 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請 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另信封上請註明:申 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或「辦理客語 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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