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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學年度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詳如附件,請 查照。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學年度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愛在新北市擁夢飛翔實施計畫案。
本案申請對象為20歲以下設籍新北市半年以上之卓越清寒學生。
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務必於102.09.25前備妥相關文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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