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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教師會,縣府要求教師對學生做識字量測驗一事,如說明

主旨:有關會員教師向本會反應,縣府要求教師對學生做識字量測驗一事,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經詢問高雄師大負責教授後表示,該網站係為無償提供學校使用,其目的是針對學習不利的學生給予協助,並非全校普測,因此流量會有限制。高雄師大的回文如附件。
二、該施測網站需提供受測學生許多個資,基於保護學生個資的立場,即便教師自願幫學生施測,施測前也要充分告知家長,並取得家長的受測同意書,方可讓學生進行施測,以免因可能觸犯個資法而受到家長質疑。
三、識字量測驗並非正式課程,不可於課堂中實施;若利用下課時間施測,亦需顧及不可剝奪學生的休息時間為宜。
四、綜上,校方如果請會員教師協助施測,會員教師可以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絶。如果校方使出強迫手段,強迫會員教師進行施測,或因為會員教師拒絶施測而對會員教師做出不利之對待與懲處,請會員教師逕向會辦提出反應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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