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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7歲童學柔道遭摔腦死新聞」一事,請各位同仁特別注意
主旨:有關「7歲童學柔道遭摔腦死新聞」一事,請貴校轉知所屬人員,於教學中務必保護未成年學童身心健康,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體育署110年4月28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14130A號函暨民眾於110年4月26日致教育部部長信箱(案件編號202104250015)信件辦理。 二、請貴校提醒學校教育人員(包括正式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或校安人員、實際執行教學之教育實習人員、專業輔導人員、運動教練、社團指導老師及其他輔導管教人員等)於教學活動時,務必保護未成年學童身心靈健康,並注意過程中是否過當,避免類此憾事再生,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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