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承辦單位 由本署上網公開招標委託合適且具執行能力之全國性民間團體辦理。
三、詳細資料請點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