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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

主旨:本署委請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112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請貴校薦派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2年4月26~28日(星期三~五)。

(二)研習地點:臺中兆品酒店。

(三)參加對象:

1、本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教師,每校請薦派正式教師1人,預計錄取100人。

2、本署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3、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4、請各校薦派近2年未曾參加之教師;另請勿薦派輔導人員、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契約進用人員或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

(四)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3.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研習代碼:3716450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研習代碼:1120426,完成報名。

2、凡報名參加研習者請務必填寫Google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PnBavhu5fGAKBEQLA。

3、錄取名單於112年3月17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及國立大湖農工學務處網站(https://reurl.cc/4py702)。

三、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聯絡活動承辦學校:

(一)聯絡電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037-992216。

(二)聯絡人:吳貫禎小姐(分機702)、楊文興主任教官(分機701)、黃瓊慧學務主任(分機411)

四、為培訓防治教育專業人員適性規劃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以強化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之成效,參考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100年9月23日教中(二)字第1000591646號函,請貴校教務處盤點校內師資後,薦派合適正式教師參與培訓。

五、為因應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參與人員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防疫措施,活動期間主動配合各項防疫措施,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者,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佩戴口罩;另如當日有身體不適者,應避免出席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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