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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 第2學期 重補修申請公告

【重修申請公告】

 

 

一、即日起至3/6(),欲申請重補修之同學依重選修單科目至重補修申請專區或教務處公告報名GOOGLE表單填寫,並依下列年級

及日期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延修生上網報名完請於3/13後至教務處領取繳費單並前往學務處找護理師蓋章再繳費。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gPjHqufZViJS3WAA)

 

 

     重修申請學生請依照日期申請及繳費,逾期不受理

年級

一、二年級

二、三年級

日期

3/13(三)

3/14(四)

二、欲申請實習科目重修同學請3/11()後至實習處領取申請表,並於3/13()前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逾期不受理。

三、本次重補修在校生申請上限為十學分延修生申請上限為三十學分

四、科目名稱、冊別、必修、選修、學分數請先上網查詢個人成績且務必確認正確,若填寫錯誤後果自行負責。(請特別注意)

五、申請結束後,預計於4/3()公告開班老師與開班時間於教務處前佈告欄及網路重修專區公告,請同學自行前往查詢。

六、參加重修之同學,請務必於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或找老師報到

 

 

彰師附工教務處課務組  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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