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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組公告:102學年下學期高職重修申請

課務組公告:102學年下學期高職重修申請
一、重修申請請依照下列日期申請,逾期不受理。
即日起欲申請重修同學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申請表。填妥申請表後至教務處課務組核章,依下列年級及日期到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高職一年級2/21(五)2/24(一)
高職二年級 2/25(二)2/26(三)
高職三年級2/26(三)2/27(四)

二、每學分重修費為240元、實習科目240+200(材料費)為440元
三、限申請一上、二上、三上之不及格科目重修。
四、本次重修申請上限為十學分。
五、實習科目重修請至實習處辦理。
六、科目名稱、冊別、必修、選修、學分數請先上網查詢個人成績且務必填寫正確,若填寫錯誤後果自行負責。(請特別注意)
七、申請結束後約三星期,公告開班老師與開班時間於教務處前佈告欄或網路佈告欄,請同學自行前往查詢。
八、參加重修之同學,請務必於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或找老師報到。
教務處 1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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