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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等招生管道簡章,業已公告於相關網站,請依招生簡章規定及時程辦理各該管道作業事項。
一、本會辦理之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招生管道簡章,業於114年11月4日起,分別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與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https://www.uac.edu.tw/)開放查詢。紙本簡章則訂於114年12月1日起公開發售。 二、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自115學年度起,系組代碼、核定名額、特種生外加名額等資訊將直接刊載於招生簡章「校系分則」中,登記繳費單改載於招生簡章「附表」中,故不再刊印「登記分發相關資訊」。「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將自115年6月4日起在考分會網站提供下載。並提醒考生,若曾參與其他招生管道且經錄取,也務必依各該招生簡章規定於放棄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後,才能參與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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