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105年12月1日前依環境教育法規定完成105年度環境教育成果申報,尚未完成環境教育4小時同仁,請務必上網環境教育研習,以免受罰,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衛保組。
ps.學務處於9月2日及9月23日共計辦理2場環境教育研習(共計4小時),若不確定可至衛保組確認
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規定,屆期未辦理者將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請貴單位如期完成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