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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安全衛生教育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電機科  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習單

班級

 

學號

 

學生姓名

 

授課科目

 

授課教師

 

實習場地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壹:實習工場應遵守之規定

一、一般規定

1.實習時應穿規定式樣之工作服裝。

2.上課鈴響,立即於工場集合,由班長負責整隊等候點名,未()到者應立即報告教師。

3.點名後教師分配工作,必要時講解或示範,然後開始工作。

4.實習時應絕對服從教師之指導,教師未到由班(組)長向實習處報備。

5.實習中不得擅自離開工場或工作崗位,如有必要,應經教師許可後始可離開。

6.不得攜帶飲料、食物進入實習工場。

7.實習中不准隨便靠座、閒談、嬉戲、喧嘩。

8.每工作二小時至少須有15分鐘適當休息。

 

二、設備使用

1.就工作崗位後,先檢查使用之機具、設備、工具及周遭環境,
將缺失向工場實習人事組織各管理員報備,以便填寫各項表簿資料。

2.嚴禁任意啟動或使用未經教師准許之機械或工具。

3.啟動設備前先檢查各部機具是否完整。

4.機器運轉時,隨時留意是否冒煙或異常。

5.嚴禁任意碰觸其他同學工作崗位之任何機具、設備、工件、開關,以免發生危險。

6.除由教師分配之工作外,不得任意製作其他物品或使用其他材料並依規定穿戴、使用安全護具、工具,以免發生危險。

7.不可遺失實習材料或有不愛惜機械、工具及其他設備之行為。

8.實習中除常備工具外,倘需其他工具時,得向工具室或管理員借用。

9.實習中如有遺失或故意損壞材料、機械、工具及其他設備時得視情形,令其賠償,並予以必要之處分。

 

三、工場管理

1.實習時由教師指派學生協助管理記載實習日誌、工場使用登記檢查表..等資料。

2.嚴禁擅自進入電氣室、工具室、倉庫等處。

3.每次實習終了時均應整理工作物及工具,物歸原位,清潔機具、設備及工場內外。

4.領班督導人事組織及班上同學活動。

5.安全管理員檢查各項安全措施、急救箱、消防設備。

6.清潔管理員督導同學工作崗位,環境清潔。

 

四、用電安全

1.勿在電線上接裝過多之電器,以免因過量負荷而發生火災。

2.電器間、直線、分 接頭及電線與器具間接頭,應確實接牢。

3.拆除或接裝保險絲以前,應先切斷電源。

4.拔卸電器插頭時,應拉插頭處。

5.遇停電時應關閉機器之電氣開關。

6.操作中,如發現有異味、冒煙、運轉不順等現象時,應立即關掉電源,並報請維修部門檢修。

7.禁止自行攜帶電器用品或充電設備逕行插電使用,經老師同意使用不在此限。

 

貳、緊急事件處理

一、如有同學發生意外,周遭同學應立即反應必要時切斷電源(或總電源)並全部停止實習,待事件處理完畢,教師查明原因確認安全後,指示學生繼續實習。

二、逃生動線方向依循工廠走廊至樓梯下樓,並往操場方向移動逃生。

三、意外事件處理完畢,由安全管理員填寫意外事件處理記錄表。

四、了解消防設備機具,物料使用注意事項。

五、逃生動線:請於下方方塊填寫動線方向(最後於操場升旗地點集合)

六、緊急事變通報方式

步驟一:報告發生何事故

步驟二:報告發生的地點

步驟三:報告發生的時間

步驟四:報告災害狀況

步驟五:現況如何

 

學生              確實瞭解實習工場及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守實習工場及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實習(驗)期間若有不瞭解事項(物),一定請教老師絕不擅自動作。

 

學生簽章:                                        

 

   本記錄依法規規定存查三年,請授課教師批閱後請副班長送至實習處備查,以保障師生權益。

 

教師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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