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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_教學評量準則

本科教師在教學評量上,會依據學生的特性、程度與課程目標,訂定適切的評量方式,強調過程評量,不以學習結果作單一評量方式

專業學科教學評量準則:
專業學科:平常測驗40%,第一次期中考15%,第二次期中考15%,期未考30%
                (平常測驗包含:臨時測驗、出席情形、習作或報告、參與討論情形)

實習科目教學評量準則:
1.實習技能(50%)
2.相關知識(20%)
3.職業道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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