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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檢查暨意外事故處理實施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檢查暨意外事故處理實施要點

ㄧ、目的:

()為謀求實習時人員之安全,落實機具設備安全維護工作。

()工場機具、儀器等設備佈置符合教學需要、安全考量,提供師生無障礙之教學情境。

()平時做好機具、儀器、場房等維護工作,隨時保持堪用狀態,提供實習學效率,節省公帑。

二、檢查方式:

    平時檢查:

()每間實習工場應設一負責維護管理教師,標示於工場前,平時做好維護保養、損壞請修通報工作,隨時保持堪用狀態。

()各班組實習完畢,確實清理場地,保持機具儀器,相關物具歸位,返還借用公物,經各任課教師檢查認可後,學生使可離場。

()各科技士或技佐應於每天下班前巡視工場,確保維護及安全工作之落實。

()各科主任不定期檢查各場,確實掌握各工場之狀況。

    定期檢查:

()各科每月作實習工場機具、儀器等設備故障損壞檢查並彙整請修。大宗維修保養則於寒暑假期間實施,避免影響正常教學。

()各科每學期實施一至二次工場安全衛生暨維護管理檢查。

三、檢查評分:

(一)    實習處於每學期末,召集評分小組作各科工場安全衛生暨維護管理檢查評分,作為獎勵之依據。

(二)    評分小組成員為實習主任、實習組長、就業組長、設備組長、庶務

組長、衛生組長、各科主任。

(三)每學年舉辦工場安全衛生教育佈置競賽一次,競賽辦法另訂之。

四、獎勵:

    工場安全衛生暨維護管理檢查評分第一名之科主任、技士、技佐簽請嘉獎乙次,以資激勵。

五、缺點改進:

()各科於檢查評分一週內,填報「應改進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報告表所列改進事項,應即時辦理,事涉他單位者,由實習處轉會相關處室協助辦理。

()「評分表」、「應改進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呈報校長。

六、工場實習中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工場實習任課教師及科主任即時處理,並立即填寫「意外事故通報表」報實習處。意外事故通報表格式另訂之。

七、任課教師應於意外事故發生後,填寫工場實習意外傷害事件緊急處理紀錄表,報學校備查。

八、對於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執行成效良好人員,各科得提報實習處轉呈校長獎勵,對於工作不力,導致意外事故發生者,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本實施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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