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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輔導處科主任會議實施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中華民國96年10月4日訂定 
 一、 實習輔導處為有效推動實習教學成效,發揚本校傳統技能特色、加強科際溝通功能、結合各科資源,以提升學生技能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科主任會議之範圍如下: (一) 實習輔導重要工作計畫之討論事項。 (二) 實習輔導各單位重要工作報告及討論事項。 (三) 實習輔導有關經費分配之審議事項。 (四) 有關業務上重大問題處理之研商事項。 (五) 校長交議事項。 (六) 其他有關應興革之事項。 
 三、科主任會議出、列席人員如下: (一) 出席人員:實習輔導主任、實習組長、就業輔導組長、各科主任等。 (二) 列席指導:校長。 
 四、科主任會議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 
 五、科主任會議由實習輔導主任召開並主持之。 
 六、科主任會議由實習輔導處技士(佐)記錄,陳校長核定後,其決定事項須由各單位執行者,應即依照紀錄辦理。 
 七、各單位對會議決定事項執行情形,應於下次會報提出報告。 
 八、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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