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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學金校內申請至10/5止
詳見相關連結,並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自行上網申請,申請後請務必於期限內告知課指組進行線上初審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相關網址: (另開視窗) 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_Content.aspx?n=11EFF33070D6DF4B&sms=931FF851D2FB2128&s=7D6B9BB2B62B80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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