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32條勞工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且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9條,
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須接受3小時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含行政人員);在職人員每 3年 3小時。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
完成後填報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課程通過回報表單並上傳所下載之學習紀錄 CSV檔 ,
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課程通過回報表網址:https://reurl.cc/rrD5Eb
附件1_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教學手冊.pdf
附件2_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註冊使用教學.pdf
二、轉知國教署來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編「校園職業災害案例(不含實驗室)」1份,有關校園職業安全衛生宣導
資料請逕至https://reurl.cc/bzmv6o下載,另有關工安最新訊息、法令、宣導資料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
查詢:https://www.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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