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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 115 年度獎助學金
一、獎助金額與名額: (一)高中(職):每校 1 名,每名新台幣 3,000 元。 (二)特殊境遇加碼:如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遭遇重大變故者,得視情況 增加名額(至多增加 5 名)。 二、申請資格: (一)戶籍:需設籍於彰化縣,且就讀彰化縣轄內高中(職)。 (二)身份:需具正式學籍(高中職二、三年級)。 (三)成績標準(114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或乙等。 (四)限制: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且曾獲本會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重要時程: (一)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期限:115年10月1日至115年10月25 日止。 (二)學校掛號郵寄至基金會截止日:115年10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三)審查期間:115 年 11 月 1 日至 115 年 11 月 14 日。 (四)頒發日期:預定為 115 年 12 月 31 日。 四、應備文件與申請方式 (一)填寫申請書乙份。 (二)114 學年度成績證明書(學業及體育平均成績)乙份。 (三)在學證明乙份。 (四)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相關證明文件(若有中低/低收入戶、家長身心障礙或家庭重大變故者檢附)。 請符合資格學生與註冊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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