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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各處室政策文宣確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及「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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