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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安全衛生教育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電機科 實習(室)工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習單
壹:實習工場應遵守之規定 一、一般規定 1.實習時應穿規定式樣之工作服裝。 2.上課鈴響,立即於工場集合,由班長負責整隊等候點名,未(遲)到者應立即報告教師。 3.點名後教師分配工作,必要時講解或示範,然後開始工作。 4.實習時應絕對服從教師之指導,教師未到由班(組)長向實習處報備。 5.實習中不得擅自離開工場或工作崗位,如有必要,應經教師許可後始可離開。 6.不得攜帶飲料、食物進入實習工場。 7.實習中不准隨便靠座、閒談、嬉戲、喧嘩。 8.每工作二小時至少須有15分鐘適當休息。
二、設備使用 1.就工作崗位後,先檢查使用之機具、設備、工具及周遭環境, 2.嚴禁任意啟動或使用未經教師准許之機械或工具。 3.啟動設備前先檢查各部機具是否完整。 4.機器運轉時,隨時留意是否冒煙或異常。 5.嚴禁任意碰觸其他同學工作崗位之任何機具、設備、工件、開關,以免發生危險。 6.除由教師分配之工作外,不得任意製作其他物品或使用其他材料並依規定穿戴、使用安全護具、工具,以免發生危險。 7.不可遺失實習材料或有不愛惜機械、工具及其他設備之行為。 8.實習中除常備工具外,倘需其他工具時,得向工具室或管理員借用。 9.實習中如有遺失或故意損壞材料、機械、工具及其他設備時得視情形,令其賠償,並予以必要之處分。
三、工場管理 1.實習時由教師指派學生協助管理記載實習日誌、工場使用登記檢查表..等資料。 2.嚴禁擅自進入電氣室、工具室、倉庫等處。 3.每次實習終了時均應整理工作物及工具,物歸原位,清潔機具、設備及工場內外。 4.領班督導人事組織及班上同學活動。 5.安全管理員檢查各項安全措施、急救箱、消防設備。 6.清潔管理員督導同學工作崗位,環境清潔。
四、用電安全 1.勿在電線上接裝過多之電器,以免因過量負荷而發生火災。 2.電器間、直線、分 接頭及電線與器具間接頭,應確實接牢。 3.拆除或接裝保險絲以前,應先切斷電源。 4.拔卸電器插頭時,應拉插頭處。 5.遇停電時應關閉機器之電氣開關。 6.操作中,如發現有異味、冒煙、運轉不順等現象時,應立即關掉電源,並報請維修部門檢修。 7.禁止自行攜帶電器用品或充電設備逕行插電使用,經老師同意使用不在此限。
貳、緊急事件處理 一、如有同學發生意外,周遭同學應立即反應必要時切斷電源(或總電源)並全部停止實習,待事件處理完畢,教師查明原因確認安全後,指示學生繼續實習。 二、逃生動線方向依循工廠走廊至樓梯下樓,並往操場方向移動逃生。 三、意外事件處理完畢,由安全管理員填寫意外事件處理記錄表。 四、了解消防設備機具,物料使用注意事項。 五、逃生動線:請於下方方塊填寫動線方向(最後於操場升旗地點集合) 六、緊急事變通報方式 步驟一:報告發生何事故 步驟二:報告發生的地點 步驟三:報告發生的時間 步驟四:報告災害狀況 步驟五:現況如何
學生 確實瞭解實習工場及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守實習工場及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實習(驗)期間若有不瞭解事項(物),一定請教老師絕不擅自動作。
學生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本記錄依法規規定存查三年,請授課教師批閱後請副班長送至實習處備查,以保障師生權益。
教師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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