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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110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各1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本署依據行政院「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以「培養臺灣走向世界的雙語人才、全面啟動教育體系的雙語活化」為目標,爰辦理旨揭競賽。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資格,詳見旨揭實施計畫第3點)。
(二)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其參賽方式,如下:
1、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同時取得學校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報名參賽。
2、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於「決賽報名開始日」(110年9月24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本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三)比賽方式:
1、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不限年級選拔優勝學生代表1至2名參加決賽。學校班級數全校合計25班以下者,推薦1名;26班以上者,推薦2名。
2、決賽分北、中、南3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2)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3)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四)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110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決賽日期:110年11月6日(星期六),分別由北、中、南3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4、英文演講比賽決賽日期:
(1)北區: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2)中區:110年11月9日(星期二)。
(3)南區: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三、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前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ngs.tn.edu.tw/)線上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一)獲學校推薦參加決賽之學生,由學校自行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二)決賽評選得獎學生每區30名,包括優勝10名及佳作20名,由本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三)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1人),由本署頒發獎狀,服務學校依「優勝者嘉獎2次、佳作者嘉獎1次」之標準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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