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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學校雙語教師之112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提報作業

主旨:有關高級中等學校雙語教師之112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提報作業,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4日召開「112學年度公費生名額填報與培育需求說明會」續辦。

二、有關112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提報原則及各類科培育重點如下:

(一)本次提報公費生培育時間,於112學年度招生培育,「分發學年度」自115學年度起至117學年度;提報名額一成以上由獎優學校培育。

(二)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公費生之不同培育重點及條件如附表。

三、112學年度公費生培育方式,採下列方式辦理:

(一)甲案:甄選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

(二)乙案:甄選大學以上校內師資生。

四、旨案係針對高級中等學校雙語教師之師資需求進行調查,如因學科有實施雙語教學需要而建議以公費方式專案培育者,請各校依「112學年度公費生名額提報填報表格」進行填報,並於111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將電子檔方式傳送本署承辦人張淳惠小姐(電子信箱:e-2509@mail.k12ea.gov.tw),俾利本署彙整後上網填報;未依限回傳者,視為無需求。

五、檢附「112學年度核定培育公費生之師資培育大學名單」、「112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教署提報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及特殊教育公費生之培育重點及條件」及「112學年度公費生名額提報填報表格」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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